问题 | 夫妻共有房产买卖双方同意吗 |
释义 | 夫妻共有房产买卖须经双方同意,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房产买卖行为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 一、如何解决离婚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后要求配偶归还,即夫妻双方内部进行债务分担。1、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2、夫妻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4)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二、卖房时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卖房不一定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那么一方在变卖时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即要有双方同意卖房的签字,当事人才能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处分;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房产,因其个人对房子依法享有处分权,所以在卖房时无需配偶签字就可以变卖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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