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