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政务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政务处分的,首先在此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记过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政务记过处分满十二个月,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且并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受原处分影响。 法律客观: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30个月。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