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设立的流程如下:     一、编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二、刻私章。     三、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四、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五、办理验资报告。     六、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七、办理营业执照。     八、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九、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5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十、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证件A4纸复印各一份并且携带公章,财务章,私章去银行开立基本账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