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的规定,黑龙江省的小孩单独户口,是不符合参加黑龙江省高考的报名条件的。二、相关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第二条: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考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属在我省久居的;(二)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三)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四)本人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五)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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