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第二次有机会生育吗? |
释义 | 市民钟先生离婚两次,与前妻育有一孩,离婚时孩子归前妻。现在他打算再婚,如果要娶的女方是离异且已生育一孩但归其前夫,他们结婚后可以再生育一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情况下,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法律分析 市民钟先生:我离婚2次,和一任前妻育有一孩,离婚时归前妻。现我打算再婚,如果要娶的女方是离异且已生育一孩但归其前夫,我俩结婚后可否再生育一孩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按照钟先生描述的情况,其即将结婚的对象虽然都曾生育,但孩子已经协议随前配偶,两人结婚时新家庭内没有子女,所以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拓展延伸 二婚后的子女权益保障与监护权分配 在二婚后,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合理分配监护权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父母都有责任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福祉。在二婚中,父母应该共同协商并制定合理的监护权安排,以确保子女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监护权的分配应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包括他们的生活稳定性、教育需求和与父母的亲密关系。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子女的财产继承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因此,在二婚后,父母应积极合作,与专业律师协商,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他们的成长和幸福创造良好的环境。 结语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婚夫妻若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解释,根据钟先生的描述情况,他即将结婚的对象虽然都曾生育,但孩子已经协议随前配偶,两人结婚时新家庭内没有子女,因此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在二婚后,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合理分配监护权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应积极合作,与专业律师协商,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他们的成长和幸福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