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违约的,通知对方后即可解除加盟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一、可以单方解除加盟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加盟合同解除纠纷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加盟合同解除纠纷没有仲裁协议怎么起诉?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解除加盟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