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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反对公司要求转岗,合法性引质疑
释义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可以自愿选择转岗。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调整岗位;若员工没有出现不胜任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为其转岗的属于变更工作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单位单方面变更,员工可以不同意。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可以自愿选择转岗。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调整岗位;若员工没有出现不胜任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为其转岗的属于变更工作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单位单方面变更,员工可以不同意。
    拓展延伸
    转岗纠纷:员工与公司权益如何界定?
    转岗纠纷是指员工在公司的运营、管理、产品或服务方面发生变动后,与公司就其权益产生争议,具体表现为员工要求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或方式,给予其合理的薪酬、福利、培训等,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权益界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法律仍然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转岗时,公司应当事先与员工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公司应当依照规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福利、培训等。
    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权益发生纠纷,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公司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已经按照协议或规定,合理处理了员工的转岗问题。
    转岗纠纷是员工与公司之间权益界定的一种体现,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公司对于员工转岗的规定。自愿转岗的员工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进行,而单位单方面变更则需要员工同意。同时,用人单位也有责任确保员工能够胜任当前的工作。最终目的是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的长期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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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3 15: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