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探视孩子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一、离婚后女方拒绝探望能要求赔偿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的,男方不可以拒付抚养费,不过女方也不应当拒绝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女方有义务协助男方探视孩子,男方也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执行?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怎样行使孩子探视权 在行使探望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5、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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