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纠纷防范|住院病人擅自离院后死亡,医院应如何应对?
释义
    住院病人擅自离院后死亡,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的案子,近年来非常多。
    对此类情形,医院应如何应对?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总的来说,关于住院病人擅自离院、医护人员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是有相关的诊疗护理规范的;如果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诊疗护理规范进行了处置,医疗机构是不具有过错,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首先,入院时护士应当向病人详细告知并发放《住院病人须知》,指导病人签署遵守医院住院规章制度、不擅自离院的承诺书。
    其次,在病人签署承诺书的前提下,病人如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确有重要原因需要离院者,医护人员应当要求病人签署离院知情同意承诺书,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最后,医护人员在发现住院病人外出(或不归)时,应该按相关诊疗护理规范进行应急处置。
    具体法律规定与相关诊疗护理规范见文末附录。
    关于住院病人外出发生死亡的案子,在2023年我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有四例,以下对此进行分析总结。
    第一例
    2023年8月某日上午,湖北某县医院,79岁的张某独自去门诊看病,主诉头疼头昏,胸闷,呕吐,既往有冠心病、高血压和颈椎病病史,门诊医生直接开了住院单。
    张某到病房后,护士登记了张某联系人(张某女儿)的电话,发放了《住院病人须知》,张某签署了遵守医院住院规章制度、不擅自离院的承诺书。随后张某做了床旁心电图,心电图无异常;随后护士叮嘱张某在病房等待护工带领去做头部CT。
    20分钟后护工到病房,发现张某不在,邻床病人说张某曾说要回家取住院用的生活用品。护士急忙拨打张某女儿的电话,发现是空号,打张某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当天下午和晚上,张某没有回病房,护士多次拨打张某电话,均无人接听;护士将打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记入了护理记录。
    第二天上午9时,护士再次拨打张某电话,张某女儿接电话后,告知护士张某前一天上午在家门口昏倒,被邻居送回家后死亡。
    护士长向医务科汇报后,医务科工作人员立即与张某女儿打电话,告知尸检注意事项,同时将通话过程录音。
    张某作为高龄独居老人,发生这样的悲剧,令人痛心惋惜!
    张某女儿事后要求医院赔偿,卫健委调解后张某女儿最终放弃了赔偿要求。
    这个案子中,医院针对病人擅自离院的预防和应对措施还是值得学习的,唯一可以改进的就是,护士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如能考虑到张某79岁高龄、无人陪同的实际情况,当场拨打其女儿的电话,与其女儿取得联系,可能对防止最终悲剧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
    张某是否因不想给女儿添麻烦,故意将电话号码留成空号,不得而知。护士没有当场核实电话号码,与后续发现病人不在病房,医护人员没能及时联系上家属有一定的关系。
    第二例
    黑龙江某家精神病专科医院,抑郁症患者小林,女,27岁,由母亲陪护住院。小林住院期间,每天中午由母亲陪同外出吃饭和散步。每次外出,小林母亲均签署请假条,请假条备注:病人外出安全问题由家属负责,保证不与医院发生纠纷。
    某日中午小林和母亲请假外出后,小林投河自尽。小林父母起诉该精神病院。
    当地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小林母亲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对小林的死亡负主要责任;医院提交的《入院病情沟通记录》的家属签名经笔迹司法鉴定系伪造,说明医院未尽到病情告知和风险提示义务,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院具有过错,且与小林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医院对小林的死亡承担次要责任,赔偿金额约为25万。
    此案小林父母目前正在上诉中。
    第三例和第四例
    此两例案件有较多的相似性,都是发生在湖北的县市级医院。一例病人住院20多天,一例病人住院30多天,两位病人均为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各种严重基础疾病、心功能较差的高龄老人,住院时间长,已经做了各项检查,病情诊断比较明确。
    一例病人晚上和值班护士打招呼,要“回家熬中医科来会诊开的中药”,离开病区回家,当晚在家死亡;家属先找当地卫健委,委托医学会做了医疗损害过错鉴定,鉴定结果认定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家属不满意,在当地法院起诉,法院随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目前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当地法院同意了重新鉴定,确实有点意外)。
    另一例病人以“家里侄孙结婚,要参加婚宴”为由,和管床医生打招呼后离开病区回家,当晚在家死亡。家属起诉医院后,案件目前也处在鉴定阶段。
    此两例病人在入院初,两家医院均要求病人和家属签署了病情危重告知书;病人离开病区时,两家医院都没有要求病人签署离院知情同意承诺书,病人死亡后两家医院也没有告知家属尸检相关事项。
    这两例病人死亡后虽然没有做尸检,但两家医院均同意了鉴定机构根据病历推断死亡原因,所以司法鉴定目前在顺利推进中。
    附相关法律法规: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在医疗机构已经尽到说明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义务。
    2、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
    《患者入院须知》规定,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出。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确有重要原因必须离院者,需签署离院知情承诺书,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护理应急管理预案》规定,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应急程序:(1)发现患者擅自外出应立即通知病室主管医生及病房护士长。(2)通知医务处和护理部,夜间通知院总值班及护理部值班。(3)查找患者联系电话,或通知住院处协助查找家属联系电话。(4)尽可能查找患者去向,必要时通知保卫处协助寻找患者。(5)患者返回后立即通知院总值班,由主管医生及护士长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若确系外出不归,需两人共同清理患者用物,贵重物品、钱款应登记并上交领导妥善保存。(7)认真记录患者外出过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6 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