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儿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