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果错过了工伤申请时限,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申请赔偿? |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事故中,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都有一定的时限规定。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时限,是否还有其他途径可以申请赔偿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已经错过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时限,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请: 1.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被告单位或个人的财产,以确保将来能够获得赔偿。 2.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追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相应损失,但是需要证明事故与工作有关,并承担举证责任。 3.申请公共救助。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共救助,获得一定的补助和救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受害职工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责任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伤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未报告而导致职工工伤待遇无法确定或者无法及时享受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救助与救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身体或者财产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疫情、爆炸或者其他非常重大突发事件丧失或者严重影响生存能力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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