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冻结的账号和数额;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冻结的账号和数额;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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