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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法院在哪里?
释义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1、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3、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去哪里起诉
    法律咨询解答
    行政诉讼应当去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对经过复议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则可以到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拘留关在哪里,行政拘留是在哪里拘留
    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拘留所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行政诉讼法被告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规则是:
    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新行政诉讼法证据规则
    新行政诉讼法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②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即审查行政复议是否必经程序;
    ③是否重复起诉;
    ④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
    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可作如下处理:
    (1)决定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2)认为所接受的案件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正。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当事人补正后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因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在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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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1 21: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