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什么? |
释义 | 易燃易爆设备破坏罪的主旨是指出该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要件是对易燃易爆设备的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发生。如果行为人既非故意也无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里造成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便公共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这种严重后果,通常是由于行为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对行为不谨慎所致。如果是直接管理、操作易燃易爆设备的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规章制度,过失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上述设备破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主观上既非出于故意,也无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拓展延伸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法律责任和刑罚如何确定?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在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因疏忽、疏漏或错误操作等行为,导致易燃易爆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法律责任和刑罚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犯罪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犯罪人的过错程度等。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决定刑罚的轻重,可能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责任和刑罚的确定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每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结语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因疏忽、疏漏或错误操作等行为导致易燃易爆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律责任和刑罚的确定主要考虑犯罪的严重程度、后果、主观故意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具体判决结果因案情而异,可能涉及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等。需要强调的是,刑罚的确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每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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