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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适用于哪些人
释义
    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适用于哪些人?
    第五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曾在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曾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
    第六条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除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证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经考核程序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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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2 9: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