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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人可以申请缓刑?
释义
    缓刑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必须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判决确定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若有新犯罪或违反法律规定,缓刑将被撤销并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分析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结语
    缓刑,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必须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判决确定,拘役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接受公安机关的考察,如考验期满且没有新的犯罪行为,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如果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违反缓刑管理规定,将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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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8: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