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自首中的自动到案? |
释义 |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自首中的自动到案,即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而直接、主动向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等情形。 一、肇事逃逸多久后投案不能算是自首 交通肇事事故的当事人在逃逸无论多久之后,只要在公安机关发现其行踪之前投案,都可以被认定为自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二、视为自首的情形 自首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因此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完全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实践中自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此外,还有一些视为自首的情形: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三、是否属于自首怎样认定 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被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也是自首。根据刑法规定,一般自首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说明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此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地址、记录等。 上述缺一不可,如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成立自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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