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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因不可抗力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事实已经发生,而且确实不能履行。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对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或者未履行,经催告后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利益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期待获得的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单方解除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三)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2、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
    (四)违反法定形式;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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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2 18: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