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超员1个人处罚扣分标准:如属于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12分;如属于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记3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