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三种情况。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     2、其他亲友关系密切;     3、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