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是否需要验资? |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无需验资。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仅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验资报告,如招投标、与规模较大企业合作。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提供给公司的资金总数,公司的债务责任有限于注册资本额。注册公司需准备申请书、章程、股东身份证明、任职文件、代理人证明和住所使用证明等材料。认缴制降低了注册时的资金压力。 法律分析 注册资金是不需要验资,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之前在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的,现在认缴制已经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数情况会用到,例如:参加招投标项目,招标方要求出具验资报告;跟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合作,对方为了确认你的公司实力,也会要求出具验资报告。如果需要用到验资报告,可以在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找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出于公司经营需要,提供或承诺提供给公司的资金总数。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的公司叫“某某有限公司”或“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承担有限的责任,而承担的最高额度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一开始就全部缴纳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为10-20年)缴完即可,这极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结语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无需验资证明文件。只有少数情况下,如参加招投标项目或与大企业合作时,可能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提供给公司的资金总数,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目前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即在承诺的时限内缴纳注册资本,降低了注册时的资金压力。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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