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赠予给直系亲属的税费为契税应当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印花税应当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