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在职业转换过程中,相关的费用应由企业或社会保险基金予以支付,但法律并未规定这些费用可以用于还房贷。因此,若职工有意将职业转换费用用于还房贷,则需视企业或社会保险基金的具体政策、相关互动协议等作出决策。 法律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职业转换过程中,企业或社会保险基金应给予费用支持。 -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工伤职工可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进行职业转换,相关费用由单位负担。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进行职业转换的费用由企业支付。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建房及偿还房屋贷款本息等。 综上所述,虽然职业转换费用应由企业或社会保险基金负担,但并未规定可将此类费用用于还房贷。具体应视企业或社保基金的政策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