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住户持廉租住房调整申请书、《济南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承租的廉租住房小区管片房管员处登记;     (二)初审     廉租住房后期管理单位**济发房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将廉租住房调换的资料进行汇集,并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     (三)审核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配租处负责对经营公司上报的廉租住户互换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1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由经营公司书面通知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家庭。     (四)公示     审核通过的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家庭的房屋坐落、户型、面积等信息将在保障中心网站、经营公司和廉租房小区公示,直至互换行为结束或申请家庭提出不再互换的书面申请;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公示。     (五)看房     审核通过的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家庭之间有意向调换房屋时,由经营公司协调双方进行看房。     (六)互换     廉租住房互换,由审核通过的互换家庭之间自主协商,协商一致的共同到经营公司办理调换手续。调换手续包括:1.验房;2.结清各自现承租房屋的各项费用;3.签订廉租住房互换协议书等。     (七)完成     经审核通过的互换家庭完善上述手续后,由经营公司按廉租住房新入户程序办理入户手续,发放钥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