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产放假工资如何发放 |
释义 | 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应支付生活费。各地对生活费标准规定不一,如广东省规定不低于失业人员救济标准,北京规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深圳规定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上海市规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目前,各地对没提供正常劳动应发放的生活费标准规定不一,有的规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应低于当地失业人员救济标准,如广东省;有的规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如北京;有的规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如深圳。而上海市2016年颁布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则规定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拓展延伸 停产期间员工工资如何保障与发放 停产期间,员工工资的保障与发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即使在停产期间也不例外。因此,雇主应当确保及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其次,根据具体情况,雇主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员工的工资发放,例如与员工协商提前支付部分工资或者提供临时工作机会等。此外,雇主还可以与员工达成协议,制定停产期间的工资发放方案,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总之,停产期间员工工资的保障与发放需要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以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结语 保障员工工资发放是停产期间的重要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即使在停产期间也不例外。雇主可与员工协商提前支付部分工资或提供临时工作机会等措施,确保工资发放。双方可达成协议,制定停产期间的工资发放方案,保障员工权益。合作与沟通是关键,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