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和平协商解决:双方针对矛盾点积极沟通,相互体谅理解,争取通过言语交谈的方式达成和解。     2.寻求第三方调解:第三方可以是中介,居委会人员或者其他彼此信任的人。     3.提请仲裁机关裁断: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纠纷时,首先必须是双方都同意仲裁,单方面的申请,是不予受理的。其次,一旦在仲裁机构的调停下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必须按照此协议执行,因为仲裁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如果有一方不服仲裁协议,另一方想要再次申请仲裁,那么仲裁机构依然不会再次受理。     4.向法院提请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