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传票流程 |
释义 | 法院传票的送达流程:1、若被送达人或其家属拒收,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并留下文书;2、可留下文书并记录送达过程,如拍照或录像;3、若无法送达,则可进行公告送达,60天后视为送达。 法律分析 法院传票的流程: 1、如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也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3、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则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该内容由 张颖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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