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程序有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接下来是答辩阶段,再就是是开庭审理阶段。【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