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第三人对动产是无权占有,该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也可以进行指示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随便看
三年以上和三年以下,有什么区别
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吗
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吗
三年以上包括三年么?
三年以上三年以下区别?
满三年的房子过户要交多少税
三年以上是几年?
平价转让股权需要交什么税
满三年过户费多少钱
股权平价转让要交什么税
三年以下包括三年吗
三年以上的判刑一般是什么罪
三年以上是大于三年吗
股权平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农村股权证能转让吗
三年以下包括三年吗
继承的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3年以下包括3年吗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多久
股权平价转让要交税吗
平价股权转让需要纳税吗?
农村股权证有效期几年
三年以下包括三年吗
三年和满三年怎么计算
房产证满三年过户需要多少钱
自动投降敌人罪
自动许可制
自动延长
自动延期
自动展期的循环贷款
自动执行的条约
自动终止
自发罢工
自发法
自费出版图书合同
自封的遗嘱执行人
自封锁
自负额条款
自负盈亏
自告
自给自足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自供状
自估申报缴税
自股回购
自管辖
自己代理
自检
自荐制
自救行为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7 15: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