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办理 |
释义 |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现场勘查。 3、填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5、审核上报。 6、审批。 七、放样。 一、宅基证怎么办理 1、办理条件 要办理农村宅基证,首先需要满足办理条件。符合要求的办理对象主要为: 1)、由于儿女结婚、家庭分散等原因缺少宅基地的人群; 2)、有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等回乡需要回乡原籍落户且没有宅基地的离退休干部、转业军人等人员; 3)、因国家、乡镇、村内建设导致拆迁重建的人群和原本无居住地的人群;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且农村没有住房的人群; 5)、其他符合要求的申请者。 2、办理资料 统一办理农村宅基证需要的资料主要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房用地申请书、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乡(镇)政府请示、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以及公告照片等。 因各地办理流程会略有差别,以当地实际需要用到的办理资料为准,也可以去咨询村委会,让他们帮忙办理。 3、办理流程 1)、首先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填写申请书; 2)、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3)、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政府进行批复,并由专人到现场定界和放线。 二、农村一宅两户宅基地证如何确权 分析如下:1、由村民按户的形式按户提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申。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4、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6、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宅基地如何过户手续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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