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面租赁合同通常要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址;2、门面的名称、数量和用途;3、门面的维修责任;4、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和方式;5、合同的履行时间;6、租赁的期限;7、违约责任等。 法律分析 门面租赁合同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2、租赁门面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3、门面维修责任; 4、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5、合同履行时间; 6、租赁期限; 7、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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