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什么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民法典中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和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符合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合同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特别规定或约定以及对方有过错。其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特别规定或约定是指合同订立时,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什么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符合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义务人将被免除履行义务,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称之为免责事由。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海啸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这种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国沿海地区每年都会有台风天气,虽然每次的台风天气何时发作不能预见,但每年台风天气的总数是确定的,而且是可以预测到的,由于商品楼房的建设周期长,发展商应合理地与购房方签订交付房屋的时间,而不能以台风天气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特别规定或约定。合同订立时,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当发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这些免责条款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一方不仅可以免负责任,而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民法典中符合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免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括不可抗力、特别规定或约定以及对方有过错等。其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特别规定或约定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对方有过错是指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八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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