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出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 |
释义 | 计提折旧是对于承租方来说的,出租的固定资产对于承租方来说分为指企业采用租赁形式取得、使用,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固定资产。分为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两种形式。一、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经营性租入是临时租入,资产所有权不属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租出单位。所以不需要计提折旧。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租赁,由租入方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二、融资租赁是一种将借钱与借物相结合的长期租赁方式,对于出租方来说,能按时收回本息,按资风险小,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视同自有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 一、改扩建期间需要计提折旧吗 固定资产改扩建期间是不需要提折旧的,因为固定资产在进行改扩建时要把固定资产剩余价值先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在进行改扩建时再把固定资产清理转入在建工程,而这期间发生的费用也要记入到在建工程,待工程完工再转为固定资产,然后按新的固定资产重新计提折旧。发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没影响的,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不用做账务处理。 二、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和标准 (一)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与工资相关的三项费用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社会保障缴款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四)保险支出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五)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五)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六)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八)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九)劳动保护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团体,同时符合: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十一)佣金、手续费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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