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吗 |
释义 |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可以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 一、不同意改姓可以起诉吗 改姓需要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才能更改。如果单纯以改姓为诉讼请求起诉,法院不会受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二、男方不同意改孩子姓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的,不可以更改。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年满十八周岁后,有权自主随父或母姓。 三、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更改 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 1、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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