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发回重审还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吗 |
| 释义 | 发回重审还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吗 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原审程序及事实都有错误;发回重审是由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引起的;程序错误与管辖权异议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第一款规定,原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不得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再审程序一旦发动,即恢复到之前一审的程序中,应当按照一审的要求重新给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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