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开常住户口证明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般来说常住户口证明由当事人带齐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女方户口迁到男方是否可以迁回去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还可以迁回去。 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如下: 1、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迁证; 2、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理迁入手续。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女方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的资料: 1、开具准迁证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户口迁移的常见情形包括: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区域内迁移等。 二、常住人口证明(申请人)需要什么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公民户籍信息的一个载体,保存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是由户籍地民警进行,并非是公民个人进行,所以你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请求不正确。二、迁移户籍的正常途径是:1、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拿着户籍证明、户口薄、身份证、迁移申请书、(工作调动证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结婚证等)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准迁证;3、拿着迁入地开具的准迁证及身份证、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拿着以上所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新户口薄;5、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三、补办身份证要户口本吗 需要。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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