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造货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变造货币罪的构成特征及立案标准: 变造货币罪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其特点是假中有真。客观上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为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是货币并进行变造。变造货币案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应予追诉。与伪造货币相比,变造货币的数额较小,非法利益较少。 法律分析 一、变造货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是两种确有较大差异的行为。前者是对真正的货币予以加工而增加币值或币量的行为,其特点是假中有真;而后者则是仿照真币制造假币的行为,完全是以假充真。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的材料,通过对其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致使原有的货币改变形态、数量、面值造成原货币升值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明知是货币并进行变造以增大面值或增多币量的,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可见,在刑法上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对象仅包括伪造的货币而将变造的货币排除在外。 二、变造货币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变造的货币在某种程度上有原货币的成分,如原货币的纸张、金属防伪线等。变造货币的犯罪受到其行为方式的限制,变造的数额远远小于伪造的货币的数额,而且变造货币的犯罪是在真实货币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处理,行为人为此还须先行投入一部分货币才能进行变造货币的犯罪;其牟取的非法利益往往小于伪造货币的非法所得利益。 结语 变造货币罪具有明确的构成特征。首先,它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有明显差异。其次,在客观方面,变造货币是指通过加工处理真币,使其形态、数量、面值发生改变,造成原货币升值的行为。再者,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最后,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明知是货币并进行变造以增大面值或增多币量,才能构成本罪。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对于变造货币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变造货币的犯罪行为受到一定限制,其非法利益往往较伪造货币的非法所得利益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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