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是一方名字,婚后加配偶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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