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对名称要求如下: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