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仲裁协议可以仲裁吗,仲裁的基本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没有仲裁协议可以仲裁吗,仲裁的基本程序 没有仲裁协议不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 1.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 3.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4.裁决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二、仲裁的优点 冲裁有如下优点: 1.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包括自愿决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自愿决定解决争议的事项,选择仲裁机构等。 2.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4.不公开审理。 5.独立、公平、公正。仲裁是由仲裁庭独立进行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仲裁庭。仲裁委员会聘请的仲裁员都是公道正派的有名望的专家,由其居中断案,更具公正性。 三、仲裁确认工作的程序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武汉仲裁委员会历年来办理了大量的仲裁确认案件,通过以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或协议予以确认,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向法院重新起诉,避免了诉讼。仲裁确认工作的程序有以下五个工作步骤: 1、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同时,也在同意仲裁确认协议上签字(盖章); 2、由拆迁人填写“仲裁确认申请书”; 3、由仲裁委做出“仲裁调解书”(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调解室留一份,送武汉仲裁委存档一份; 4、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及相关文书予以签收; 5、根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委将依据确认后的合同标的额的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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