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解除合同会在什么时候生效呢 |
释义 | 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即合同解除从这个时候开始生效。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一般情况下,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就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的设立。在交付质物时,质权设立。 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借款合同一般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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