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业主责任不可逃避,具体到楼上漏水所产生的责任,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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