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的口供证据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并非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唯一因素。检方需要在口供证据的基础上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指控。被告人应该通过有效的辩护来反驳指控,并提供相反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确证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和被告人的犯罪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在承办案件中,有权进行辩护,提供证据,防止不合法证据的使用。” 因此,被告人应该掌握自己的辩护权利,拒绝不合法的证据,并通过律师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来反驳检方对口供证据的指控。同时,检方也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指控,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客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