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有、部分共有、部分共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中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中取得的财产约定,夫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都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