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伤害致被害人重伤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也可以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身患重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或属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还没有结案,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不构成累犯,且不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