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单位应该怎样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伤新规定对工伤责任有修改吗? 改制后的企业应该全部继承接受以前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享受原有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建筑工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建筑工用因工负伤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三、员工上下班交通事故公司如何赔偿 员工上下班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属于以下情形的,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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