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方法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2、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3、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二、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如下:
    1、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迟延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等;
    4、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0 11: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