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六、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