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被拆迁后,是否可以自行决定居住地? |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拆迁后的安置由政府负责,被拆迁人无权自行决定居住地。 法律依据: 1.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后的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政府的安排居住。 2.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征收实行补偿安置制度,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政府的安排居住。 3.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拆迁安置应当依法合理、公平、透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被拆迁人无权自行决定居住地。政府应当依法安排合理的安置,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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